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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

作者: 时间:2018-12-25 点击数: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总支统一领导,总支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1、党总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副书记: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学院各党支部、工会、团总支、实验中心党小组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院党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
    5、纪检委员:主要负责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定期对党员进行反腐教育。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纪律检查工作情况。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的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三、责任考核
    院党总支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目标责任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 支部书记和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要做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赏的监督和评议。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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