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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生命科学学院第六周班级例会内容

作者: 时间:2021-09-26 点击数:


一、学生教育工作

(一)理想信念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心有所信,方能行远。面向未来,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我们更需要坚定理想信念、矢志拼搏奋斗。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指明了坚定理想信念对于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的重要意义。

大学生肩负着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时代重任。学党史、知党情、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应是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也是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建党百年的重要时间点上,我院已充分利用班会、主题书画展、主题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竞赛答题等形式,加强青少年学习教育,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二)继续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青年大学习”是由共青团中央发起,广大青年参与,通过学习来提升自身理论水平、思维层次的行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广大青年必须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才能融入民族复兴的伟业。920日,第十二季“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已经上线复课,我院高度重视,让每位新生、老生都充分认识到了“青年大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引导同学们学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提高参学率。在深入、持久的学习中,不断树立大理想、开阔大视野、明确大目标、形成大格局、富有大智慧。

(三)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省第二届高校思政短视频大赛通知

为献礼建党百年,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展示山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成果,增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活力和吸引力,让党的声音在青年群体中入脑入心,经研究决定,举办山东省第二届高校思政短视频大赛。本次大赛的作品征集阶段为2021826-1020日,请有意参赛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及时关注大赛相关通知。我院高度重视,已将活动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整体安排,明确牵头部门,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师生踊跃参加。

二、学生管理工作

(一)做好2021年新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即将开始,我院2021级各班负责人已统计本班有意参保人员信息并填写《生命科学学院2021级新生居民医保参保信息登记表》,各班负责人统计完毕已将统计表发送至事务助理部。
注意: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参保人在患病门诊及住院就诊时可以依据医保政策享受相关的待遇,尤其是出现一些重大疾病时,它能一定程度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2.2021
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20元,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地缴费,以缴费时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按学制缴费(即本科为320
×4=1280元,专升本为320×2=640元)。
 3.
本次只进行有意向参保人员的信息统计工作,具体缴费事宜另作通知。

4.关于学生意外伤害,报销电话请拨打:0534-2671737。我校每月10号会在学生事物发展中心内设置学生意外伤害险咨询点,同学们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咨询相关事项。

(二)进一步强化学生学风建设

1.学生纪律

为严肃课堂纪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风建设,学生处将继续按照《德州学院学生上课(自习)出勤检查办法》,并结合今日校园查课,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进行检查。

我院辅导员、班主任老师会严抓上课考勤制度,引导教育学生按时上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严禁迟到、旷课、上课玩手机等,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各班负责人或课代表每节课前做好出勤自查工作,并将“班级名称、应到人数、请假人数、旷课人数”写在教室前黑板的靠门一侧,向任课老师报备。

我院辅导员、班主任老师会根据实际情况,与班级负责人、课代表针对上课考勤问题做好沟通交流。学生处也将组织检查,每周通报,检查结果计入我院学生工作测评,请同学们按时上课,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2.今日校园管理

为了保证我院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和各项集体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我院学风建设,我院特规定今日校园签到制度,请同学们务必重视今日校园签到,确保每次按时签到。对于未及时签到的同学,我院将进行通报并扣除综合教育学分5分;有事要提前找各班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在规定的签到时间内及时将假条交至网络部,逾期提交的仍作未签到情况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向各班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说明情况。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营造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进一步加强宿舍作息管理

1)住宿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无特殊情况做到不早出、不晚归(早上6:00开门,晚上10:30关门)。

2)晚归者需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入公寓。对虚报姓名、院系、寝室,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3)学生的晚归情况由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汇总后,及时反馈到我院,我院辅导员、班主任老师会认真核实情况,并按要求将核实情况报公寓管理中心。

2.进一步加强宿舍安全管理

1)严禁私自在外租房居住,我院已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于私自在外租房居住的学生已做好教育引导,限期搬回宿舍。

2)严禁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

3)严禁宿舍内吸烟、饮酒。

4)严禁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危险物品。

5)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存放或使用电饭锅、吹风机、直板夹、电热壶、热得快等违规电器。

3.进一步加强宿舍卫生管理

1)宿舍要健全值日制度,将值日表贴于宿舍门上,责任到人,由值日生负责当天的卫生保洁工作。

2)宿舍同学要自觉做好个人卫生,及时将垃圾装袋投放到楼下垃圾箱,不得堆放在走廊通道,不得在走廊通道摆放杂物,要保持宿舍的整洁美观、走廊通道畅通。

3)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3)不得在学生公寓从事营销活动。

4.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规定教育

1)我院已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召开班会时组织同学们认真学习了《德州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及《德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维护宿舍安全。

2)我院已督促教育学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如有违纪者,严格按照《德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关于在校生办理校外住宿的通知

为加强在校生校外住宿管理工作,保证学生的安全,现将在校生校外住宿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资格

1)在本市城区有自有住房,且在学校半径三公里以内;

2)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等特殊情况且有家长陪读;

3上学年已办理校外住宿,本学年若继续校外住宿需要重新申请。

2.办理流程

1)在校生办理校外住宿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程序办理;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及家长需填写《德州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审批表》《德州学院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德州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责任告知书》《德州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事项提示》,按要求和份数填写审批。

3)申请校外住宿学生住宿自有住房的,需出具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卡、全户人员基本情况)各一份;属于租住住房的,需提供租住房屋相关材料。所有材料由我院存档备查。

3.请及时通知需办理校外的学生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我院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办理。

4.办理时间:2021930日前办理完毕。

(五)总结我院各班学生上一周上课出勤、宿舍成绩、晚归、夜不归宿等情况

(六)每周定时出《生命科学学院团学情况通报》和《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简报》

三、资助工作

(一)关于建立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通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是确定我院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有关助学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我院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德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定对象

取得德州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含2021级新生)。

2.认定档次

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划分为三档:1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2档(家庭经济困难)、3档(家庭经济特殊困难),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民主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低保家庭学生;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6)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

7)孤儿;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重点困境儿童;

10)烈士子女;

11)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1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13)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3.学生申请

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所有学生(含2021级新生)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申请程序:通过智慧校园—学工系统进行申请(申请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务必完善自己的个人信息,银行卡必须是学校发的缴费卡,以后将以系统维护的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号为准,不再另行统计学生的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号。)

4.学院审核、公示

我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认定,并划分123档;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依据学生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以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结果,在学工系统进行审核、上报,确定初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我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初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后,会以适当方式在我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5.学校审核、认定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四、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活动预告

(一)面对面系列活动

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位于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二楼,有崇德居、博学谷、启智堂三个学生成长室,中心着力打造“面对面”系列活动,以聘请优秀教师担任学生学业顾问为主,以部分责任心强,在心理咨询、就业创业指导、生涯规划等方面有专业特长的管理干部、辅导员、校友为重要补充,以学业优秀、特长突出的学生榜样为重要力量,每天一场见面会,形成以教学指导、学业咨询、心理援助、朋辈辅导、就业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学习支持系统。


第六周(927-103日)

系列活动

时间

特邀嘉宾

活动主题

活动地点

导师面对面

周一16:30

傅志超(美术学院教授、实验中心主任、

创新创业指导名师)

如何提高艺术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学生事务与发展

中心二楼博学谷

朋辈面对面

周二16:00

Dahlia

“国才”大学英语沙龙

Fashion through the decades:

The West and China.

学生事务与发展

中心二楼博学谷

校领导面对面

周三16:30

校领导


学生事务与发展

中心二楼启智堂

朋辈面对面

周四16:30

刘桂青(教师教育学院)

“乐在‘棋’中,‘棋’乐无穷”国际象棋

主题活动

学生事务与发展

中心二楼博学谷

职能部门

面对面

国庆假期

中心三个成长室除开展固定时间的品牌活动外,其余时间全面对外开放,欢迎广大师生的到来。


(二)心理咨询中心值班安排

我校心理咨询中心位于学生2号公寓楼东首,设施完善、功能齐

全,并安排专业咨询老师值班,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及疏导。

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值班地点:学生2号公寓楼东首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心理咨询中心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值班表

时间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上午

8:30-9:15

张秀琴

李梦妍

刘筠

刘筠

张楠

9:15-10:10

张秀琴

李梦妍

刘筠

刘筠

张楠

10:15-11:00

张秀琴

张秀琴

王培培

刘筠

张楠

11:00-11:45

张秀琴

张秀琴

王培培

刘筠

张楠

下午

14:30-15:15

孙爱军

陈相霞

陈瑛琪

刘筠

颜子凡(男)

15:15-16:10

孙爱军

陈相霞

陈瑛琪

刘筠

颜子凡(男)

16:15-17:00

孙爱军

陈相霞

陈瑛琪

杨莲莲

张秀琴

17:00-17:45

孙爱军

陈相霞

陈瑛琪

杨莲莲

张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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