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8-10-11 点击数:
关于上课纪律检查违纪学生的处分决定
根据《德州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违纪学生以下处分。
9月30日,2016级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赵利君同学旷课两节并找人代替上课,现给予该生全院警告处分并扣除个人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教育学分必修分教育管理中的日常管理20分。
希望该同学能够正确认识自身的错误,积极改正,对上课纪律引起重视。同时希望广大同学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文明守纪的大学生。
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10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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