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违纪学生以下处理。
5月28日:24号楼2115宿舍成员许菲,24号楼2112宿舍成员董珂欣,24号楼1412宿舍成员邵琳琳,24号楼1411宿舍成员董娅楠,24号楼1407宿舍成员郭金凤,24号楼1403宿舍成员秦雪,21号楼327宿舍成员马姗姗,21号楼303宿舍成员徐珍;5月29日:24号楼2138宿舍成员时馨愉,24号楼2112宿舍成员宋淑青,24号楼1412宿舍成员付陈;5月30日:13号楼304宿舍成员王业林,24号楼1405宿舍成员董蕾;6月1日:16号楼113宿舍成员陈军。以上同学在学校宿舍卫生检查中宿舍内务成绩较差,卫生检查情况为B。对我院成绩造成影响,所以扣除个人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教育学分教育管理中的日常管理5分。
5月28日:16号楼110宿舍成员李明。该同学在学校宿舍卫生检查中宿舍内务成绩较差,卫生检查情况为D。对我院成绩造成影响,所以扣除个人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教育学分教育管理中的日常管理20分。
希望以上同学能够正确认识自身的错误,积极改正,对宿舍内务引起重视。同时希望广大同学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
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