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课考勤检查违纪学生的处分决定
根据《生命科学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违纪学生以下处分。
3月18日,2015级生物科学专业的刘瑞霞、李文静同学旷班会,窦梦瑶同学班会替同学答到、孙文超同学班会找其他同学代替;3月14日,2017级生物科学专升本专业的臧运春同学旷课一节,现对以上同学处以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教育学分教育管理中的日常管理5分的处理。
希望以上同学能够正确认识自身的错误,积极改正,对上课纪律引起重视。同时希望广大同学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
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