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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活动

作者:生命科学学院 时间:2024-12-19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暨导师专题培训工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教职工在《学位法》领域的理论素养,12月17日,生命科学学院于求实楼204会议室开展《学位法》专题学习活动。本次学习活动生科院全体教职工参加。  

会上,院长曾强成同志从学位授予条件的法律依据与政策背景入手,详细阐述了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并强调:“学院应制定系统全面的全员学习计划,确保学院领导班子、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以及学生均参与到《学位法》的学习中来。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与需求,采用多样化形式,实现有针对性的学习或培训。”

随后,副院长宋建同志进一步分析了教师作为学生培养与学位论文指导的关键力量,应着重对《学位法》进行深入学习。通过学习,明确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职责,特别是在学位论文质量把控方面的严格要求,增强责任意识与法律意识。

最后曾院长在会上提出了要充分发挥各类传播媒介的作用,广泛宣传《学位法》。通过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发布《学位法》解读文章、学习资料、宣传海报等,进一步激发师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同时为落实学院关于《学位法》的工作要求,让每位学生了解《学位法》,学院即刻组织一次学生学习学位法专项讲座,在讲座上主讲人对曾院长在会议上的内容进行总结反思,并汇报给全体学生代表, 详细地阐述了该法作为我国教育法治体系中的关键性法律,对于规范学位授予流程、保障学位授予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次活动,不仅提升了老师们在本科生培养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同时让学生们深刻了解了《学位法》,将《学位法》精神全面贯彻师生群体。《学位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教育法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生命科学学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为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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